丰润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承诺内容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5/08 10:45:43 * 浏览: 539
丰润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承诺内容 | ||||
工作职责 | 承担任务 | 业务流程 | 办理时限 | 监督电话 |
(一)拟订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二)拟订完善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四)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五)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六)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职工参保凭证》及《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出具 | 参保人先在原参保单位完成停保业务(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在医保中心灵活就业科办理停保手续): 省内转移: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新单位接收证明,到信息技术科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带至新参保地完成转移。 省外转移:参保人凭身份证到信息技术科开具《参保凭证》,及时交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中心收到参保人接受地医保关系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邮递方式转给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转移。 | 《参保凭证》当时办结,《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自收到联系函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 5177317 |
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处理凭证出具 | 转移人员或灵活退保人员:办理完转移或退保手续,提供本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开具个人账户一次性处理凭证交由财务完成支付。 死亡或其他原因退保人员:单位办理完成退保手续后,财务直接将个人账户余额转至单位账户,由单位完成发放。 | 1个月 | 5177317 | |
定点医药机构新增 | 1、发布公告。2、受理申请。3、现场考察。4、集中评估。5、评估公示。6、协商谈判。7、结果公布。 | 3个月 | 5177317 | |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 1、接收材料。2、完成变更。3、发布公告。 | 20个工作日 | 5177317 | |
城镇职工医疗费的手工审核报销 | 参保人将手工报销所需材料报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汇总后填写《参保单位医疗费用申报表》,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报职工医审科。由工作人员按照依据《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进行审核和复审,出具审核单后由初审和复核人员分别签字并存档。将审核情况录入医保系统,打出报销凭证,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报销名单汇总报经办机构领导签字。 | 30天 | 5177317 | |
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15种)绿色通道申办 | 持申请人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住院确诊病历,于每周一至周五报职工医审科,符合鉴定条件的参保患者自下周一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7天 | 5177317 | |
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22种)普通疾病申办 | 1、参保人将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报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报到职工医审科)。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汇总后填写《丰润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单位报名表》,于每季度首月1—10日报职工医审科。职工医审科将病历材料整理后,指定一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初审和体检,完善病历资料。集中组织专家根据病历材料进行鉴定。将鉴定通过人员信息录入医保系统,自下季度首月1日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90天 | 5177317 | |
城镇职工异地就医备案 |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转外住院,经网络申报的,经办人员对网络中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予以系统登记;经窗口申报的,初审人员对参保人员提交的纸质备案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带班负责人进行复核后,初审人员予以系统登记。 | 即时 | 5177317 | |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及医疗费报销 | 由参保单位通过“河北CA数字证书助手”网站进行申请,负责初审人员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复审人员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审核单后由初审和复核人员分别签字并存档。将审核情况录入医保系统,打出报销凭证,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报销名单汇总报经办机构领导签字。 | 30天 | 5177317 | |
180天内新生儿参保缴费 | 携带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到辖区社保站 | 即时 | 5177317 | |
居民参保信息修改 | 修改单项信息到辖区社保站办理;同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由社保站到医保中心办理 | 即时 | 5177317 | |
职工转移接续 | 到辖区社保站做参保登记 | 即时 | 5177317 | |
征收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医保费 | 单位通过单位端提交核定业务→系统自动审核(无人员增减变化)或人工初审、复审(有人员增减变化) | 手续齐备即时办结 | 5177317 | |
单位新参保审核 | 单位通过单位端提交开户业务→人工初审→人工复审 | 手续齐备即时办结 | 5177317 | |
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保基数核定 | 单位通过单位端提交核定业务→系统自动审核(无基数调减)或人工初审、复审(有基数调减或有工资扣减) | 手续齐备即时办结 | 5177317 | |
统筹外转入接续医保关系 | 带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到医保中心开具《联系函》→参保人原账户金额到医保财务账户→单位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盖单位章)→工作人员录入系统保存 | 手续齐备即时办结 | 5177317 | |
单位信息修改 | 单位通过单位端提交申报信息修改业务→人工初审→人工复审 | 手续齐备即时办结 | 5177317 | |
个人新参保 | 收费期内材料齐备--中心系统增加操作--打印个人缴费审核单 | 即时 | 5177317 | |
个人续保 | 收费期内材料齐备--中心系统增加操作--打印个人缴费审核单 | 即时 | 5177317 | |
停保 | 待遇期结束收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统停保 | 即时 | 5177317 | |
在职转退休 | 收齐退休手续--系统转退休操作--维护参保人信息 | 即时 | 5177317 | |
医保关系接续 | 收取申请人原参保地参保凭证--打印连续接续函并邮寄--收取信息变更表--医保财务收到转入的个人账户余额后维护年限 | 即时 | 5177317 | |
转单位退费 | 收齐退费材料--系统停保操作 | 即时 | 5177317 | |
终止参保 | 收取死亡证明--系统退保操作 | 即时 | 5177317 | |
个人信息变更 | 收取身份证和建行卡复印件--系统维护信息 | 即时 | 5177317 | |
医疗费(生育费)手工报销支付 | 依据职工医审科、居民医审科提交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生育保险报销医疗费审核明细表,做职工、居民系统支付处理。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网上银行,拨款人员依据明细发放表将款项拨付至个人银行卡。 | 15个工作日 | 5177317 | |
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支付 | 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医疗费用结算单,审核无误后提交系统做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确认,支付完成导出电子版支付数据整理后提交网上银行,拨款人员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明细发放表核对无误后每个月25日前将款项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对公账户。 | 1个月 | 5177317 | |
外地医保个人账户转移收入接续 | 参保单位提交转移接续职工个人信息变更表,查询款项到账情况,款项到账后出纳人员做系统外转移收入暂存基金录入,系统自动划账个人账户。 | 随时办理 | 5177317 | |
城乡居民医疗费的手工审核报销 | 参保人将手工报销所需材料报参保地乡镇办事处政府社保站,由参保社保站医保专管员录入医保程序后汇总后填写《医疗费用申报表》,于每月前10个工作日报居民医审科。由工作人员按照依据《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进行审核和复审,出具审核单后由初审和复核人员主管领导分别签字并交财务科存档。报销名单汇总报经办机构领导签字。温馨提示:所上交材料,医保中心留存,如果有用,参保人提前复印保存。 | 30天 | 5177317 |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13种)周办理申办 | 持申请人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住院确诊病历复印件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报居民医审科,符合鉴定条件的参保患者自下周一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温馨提示:所交材料,鉴定成功医保中心留存,如果有用参保人提前复印保存。 | 7天 | 5177317 |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16种)季度申办 | 1、参保人将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复印件一份,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于每季度首月1—10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交参保地社保站报职工医审科。居民医审科将病历材料整理后,指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初审和体检,完善病历资料。集中组织专家根据病历材料进行鉴定。将鉴定通过人员信息录入医保系统,自下季度首月1日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温馨提示:所交材料,不论鉴定成功与否医保中心留存,如果有用参保人提前复印保存。 | 90天 | 5177317 | |
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 |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转外住院,异地安置经网络申报的,经办人员对网络中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予以系统登记;经窗口申报的,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帮助参保人员进行微信公众号备案。温馨提示:社会保障卡必须到唐山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激活密码修改,首次去外地就医,必须到医保中心进行社会保障卡的鉴权和检测。 | 即时 | 5177317 | |
医疗救助 | 个人申请----社保站初审---医保局审批救助(个人每季度首月1-10日申报,社保站20前上报医保局,下季度初拨款。上年费用申报时限截止到次年第一季度末月。) | 90天 | 5177317 | |
医保扶贫 | 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 | 出院即报 | 5177317 | |
行政检查 | 制定检查方案,通过“双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和检察人员。在检察开始前,执法人员需出示执法证,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做好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等事项后,才能实施检查,然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如有违法行为的或复查后仍未整改到位的,需立案的转入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至有关部门,形成检查报告;对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整改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无违法行为的直接形成检查报告。 | 法定时限 | 5177317 | |
医院收费价格调整、备案 | 二甲医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测算材料后,负责审核,待无误后上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乡镇卫生院收费价格调整提供上述材料后在我局备案即可。 | 7天 | 5177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