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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召开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诊查费和护理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11/18 15:16:22 * 浏览: 527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召开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诊查费和护理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

公   告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和《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放、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冀价管〔201473号)精神,唐山市医疗保障局拟于202012月中下旬召开唐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诊查费和护理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拟设25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和其他人员组成。

(1)消费者12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报名者不足12名,余额委托唐山市丰润区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2)经营者代表、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各1名,由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推荐。(3)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学者1名,由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医聘请。(4)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群众团体10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8名,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邀请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8名。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参照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唐山市户口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2)热衷于公益事业,能够公正、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3)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有一定的理解和认知水平,具有核算知识及分析问题的能力。(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听证会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街道居委会或单位证明)于1125日前到丰润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报名。

    点:丰润区曹雪芹东大街151

联 系 人:黄 涛  

联系电话:5133007   

 

特此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