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丰润区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评估情况的公示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2/03/14 11:07:35 * 浏览: 235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丰润区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评估情况的公示
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47号),对2022年1月份受理申请的8家医药机构,经规划布局评价、现场考察、重点指标考核、综合评估,现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 、唐山丰润同泰医院
2 、唐山丰润康宁医院
3 、唐山市丰润区鸿赢岳大药房
按照政策流程规定,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丰润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315—5180326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 14日